XX项目综合论证报告
XX项目综合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申 请 人:
申请单位:
目录
项目名称 |
技术方向 |
|
||||||||
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职称 |
单位职务 |
||||||||
手机 |
办公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申请 单位 |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所属部门 |
|
单位性质 |
|
|||||||
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经费预算(万元) |
||||||||||
研究周期(月) |
申请日期 |
|||||||||
本人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信息。本人完全清楚本声明的法律后果,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本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信息。若因本单位未履行审查职责造成信息虚假的,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摘 要 |
|
主 要 创 新 点 |
|
预 期 效 益 |
(一)需求分析
结合科技发展战略和需求,分析本项目对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项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等。
分析技术可行性、方案可行性等。
阐述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点。
1.研究周期及进度安排
项目的年度进度安排,以及关键成果的完成节点时间,
2.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
项目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考核指标应包括申请专利、发表论文、人才培养等。
重点阐述项目潜在的应用价值和效益。
(一)单位简要情况
包括个人简介、承担项目情况、个人研究成果。
1. 受教育经历
从大学本科开始,按时间倒排序,参考格式:
1993.09-1996.12,XXX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张山
2. 研究工作经历
按时间倒排序,参考格式:
2010.09-2015.09,XXX大学,副教授
3. 代表性成果
论文、专著、专利、奖励、学术兼职等。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称 |
专业 |
任务分工 |
工作单位 |
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科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
1 |
一、项目总经费 |
||||
2 |
(一)直接费用 |
||||
3 |
1. 设备费 |
||||
4 |
(1)设备购置费 |
||||
5 |
(2)其他 |
||||
6 |
2. 材料费 |
||||
7 |
3. 外部协作费 |
||||
8 |
(1)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费 |
||||
9 |
(2)其他 |
||||
10 |
4. 燃料动力费 |
||||
11 |
5. 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12 |
6.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13 |
7. 劳务费 |
||||
14 |
8. 专家咨询费 |
||||
15 |
9. 其他支出 |
||||
16 |
(二)间接费用 |
||||
年度申请经费预算 |
|||||
20×× |
20×× |
20×× |
|||
1. 直接费用
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研究活动的费用:
(1)设备费:购置或者试制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维修维护,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相关的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调试、场地租用等费用。
(2)材料费:消耗的各种原材料、元器件、实验动(植)物、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成品(含嵌入软件)、半成品、陪试品等,以及相关的运输、装卸、税金、保险、筛选、废品损失和整理等费用。
(3)外部协作费:消耗的各种原材料、元器件、实验动(植)物、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成品(含嵌入软件)、半成品、陪试品等,以及相关的运输、装卸、税金、保险、筛选、废品损失和整理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用于运行相关的设施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发生的、可单独计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日常燃料动力费在管理费科目核算。
(5)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项目协调等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开展科学实(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交流等发生的国(境)内外差旅费、外国专家来华和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费等;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以在此项经费中列支;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组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统筹使用,总额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总额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可以不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需要支出的出版印刷费、图书费、情报资料费、稿费、翻译费、文献检索费、数据采集费、专用工具软件购买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使用等费用。
(7)劳务费: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收入的研发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工资性费用,返聘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补助等费用。
(8)专家咨询费: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咨询、鉴定、评审等费用,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为:前两天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500-2400元/人天、其他人员900-1500元/人天,从第三天开始降为上述标准的50%。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以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科研管理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科研活动的除外)和本项目组成员。
(9)其他支出:除上述费用之外的通信租线费、人员被试补助费、技术引进费、随产品交付的专用测试仪器购置费和科研试验产生的补偿费、赔偿费等,以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必要的其他支出。
2. 间接费用
用于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使用管理,包括与科研项目管理有关的会议、培训、差旅、咨询、资料等管理费用,以及用于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给直接从事科研的人员发放的科研绩效津贴。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外部协作费(不含由承研单位提供技术要求或图样,委托外单位开展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费)后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加核定:500万元(含)以下部分不超过20%;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不超过1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加核定:50万元(含)以下部分不超过30%;5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附:推荐意见
(申请者不具备高级技术专业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须由非项目组成员的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并亲笔签名。推荐意见主要说明项目的意义和预期取得成果的可能性,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的技术水平、研究能力等。申请者具备高级技术专业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无需填写此项) 推荐人(签字): 专业技术职务: 专长: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
推荐人(签字): 专业技术职务: 专长: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